爱人错配 第20章

作者:Llosa 标签: 近代现代

  “把他送回去的时候,顺便打听一下,他住在哪,欠了谁的钱。他一天不赌就浑身痒痒,肯定借了高利贷,”金岚的目光冷下来,“找人收拾收拾他。”

  “好,”江鸣珂想了想,又问,“那收拾收拾是……收拾到什么程度呢?”

  毕竟是金岚的亲爹,他也不好随便下手。

  “你知道法定的轻伤是什么吗?”金岚问他。

  江鸣珂摇了摇头。

  “胸骨骨折,眼睑缺损,胰腺挫伤,都算轻伤。”

  这是当初上门的高利贷教他的,那人把烟头按在他的胳膊上,笑着说:“小朋友,体表烧伤5平方厘米以下,连轻伤都算不上呢。”

  “就按轻伤的标准打吧,”金岚说,“肋骨又不是长不好……不,还是朝脸上打吧,那张脸作孽做的也够多了。”

  江鸣珂看着他,感到一股寒意,不自觉地颤抖了一下。

  金岚似乎发觉了他的动作,歪着脑袋,似笑非笑地看着他:“怎么了,没见过我恶毒的样子吗?”

第30章 永远都不会有这么重大的意义

  金岚的朋友不多,江鸣珂是和他相处最久的一个,从金岚被星探拐回公司的时候就认识了。这几年江鸣珂一直都像亲哥一样照顾着他,朝夕相处了那么长时间,江鸣珂自以为很了解他了,但刚刚的金岚却让他感到陌生。

  刚入行的时候,江鸣珂告诫过他:“在这个圈子里,千万不要动真感情。”而金岚很爽快地向他保证:“我不会的。”江鸣珂本以为是小孩子说大话,没想到金岚还真是冷心冷情,一点都没动摇过。

  这小孩,有时候真是……让人捉摸不透。

  “我没有觉得你恶毒,”他解释说,“你爸受什么罪都是活该。”

  “那就拜托你了。”

  “地痞流氓我还认识几个,一定给你做的干净利落。”

  “谢谢江哥,”金岚笑着说,“给你增加工作负担了。”

  “说这么客气干嘛,这不就显得生分了吗?”

  金岚倒了杯水递给他,他摆了摆手说不用了,自己马上就走。金岚就从包里掏出了一张卡:“你生日快到了,我也没准备什么礼物,一点心意而已。我也不算什么好老板,能做的也就只有多发点钱了。”

  江鸣珂盯着那张卡看了一会儿,伸手接了过来:“那就谢谢了啊。”

  金岚起身和他一起走到门口:“我送送你。”

  “不用了,我一大老爷们还要人送?你赶快歇着吧。”

  金岚站在门口看他走进了电梯间,门合上之前还冲他摆了摆手。等他的身影完全消失了,金岚就关门上床,狠狠地补了一觉。

  等他睁开眼,窗外已经全黑了。他翻了个身子迷迷糊糊地拿起手机,看到上面有几条新信息,打开一看是季行砚发来的,让他过来找他。

  金岚把头埋进枕头里,用手狠狠地揉了几下头发,起身整理了一下,打车去了山水文苑。

  季行砚给他开了门,两人站在门口对视了很久,谁都没有进行下一步的动作。然后也不知是谁先起的头,无声的注视转化成了热吻,最后不出意料地发展到了床上。

  但今天不知是怎么了,哪里都不对,哪里都难受,似乎怎么做都会弄痛对方。季行砚用手捏住他的下巴,用一种近乎审视的眼神盯着他,然后退了出来,翻身下床出去了。他用手臂遮住眼睛,深深地呼吸了几次。他们在床上一向很和谐,如果连这点默契都失去了,那就真的没有必要在一起了。

  他的衣服还留在楼下,所以他打开衣柜随便挑了一件季行砚的衬衫披在身上,就这么下楼了。客厅只开着酒柜里的一盏装饰灯,昏黄的光线里,能隐约看到沙发上一个高大的黑影。

  金岚坐到了季行砚身边,对方转过头来看他,打量着他暴露的穿着。衬衫松松垮垮地挂在他身上,两条光洁的长腿在灯光下若隐若现。他能看到的对方眼睛里的欲|望,但他并没有动他。

  金岚开口说:“我们……”

  然后他就停住了,对方的眼神压迫让他说不下去。

  他犹豫了一瞬,季行砚就打断了他:“我马上要出国一段时间,有个很重要的项目。”

  金岚转过头正视前方,“嗯”了一声。

  “这段时间会很忙,没办法随时联系,”季行砚说,“等回来我们再好好谈谈。”

  金岚不知道这有什么意义,难道冷却一段时间,他们的关系就会有所改变吗?但季行砚这么说,显然是为了堵他即将出口的话——这人并没打算和他分手,至少现在不想。

  他沉思了一会儿,决定把烦恼交给时间。谁知道一个月后会发生什么呢?也许季行砚在国外有了艳遇,就不会想起他了。又或许,这人经过冷静的思考之后,往常的理智占了上风,觉得为了一个情人不值得这么烦恼,然后干脆放手。

  这么一想,冷一阵子也好。

  于是他只是点了点头说“好”。

  “我看了演唱会的视频,”季行砚说,“效果还挺好的。”

  岂止是好,金岚跑调的那个视频已经火遍全网,产生了诸多吐槽视频和表情包。镁光灯下,他深情款款地握着话筒,穿得像只粉色的鸵鸟,唱着一支原作者都认不出来的曲子。退场之前,他对台下的粉丝说:“如果你们做过什么错事,或者对谁心怀愧疚的话,我觉得这三分钟的惩罚已经足够了。“

  公关打上“恨他就请把这个视频转发给他”的标签,制造出了极为恐怖的浏览量。本来只有年轻的女观众认识他,现在中老年人也知道有个唱歌特难听的演员了。虽然不是什么正面形象,但好歹提高了知名度。

  这个能把垃圾当成宝的时代让人无奈。

  “如果做不到最好,做最烂也比中庸强。”季行砚说。

  金岚问他:“你为什么要看我的视频?”

  综艺也看,晚会也看,电视剧也看,连幕后采访都看。如果只是为了茶余饭后的娱乐,也未免太过无聊了。

  季行砚伸手抚摸着他的脸,这触碰不带有丝毫的情|色意味,更像是艺术家在欣赏自己的作品。“你是我一手打造的,”他说,“我把你从一个无名之辈捧成流量巨星,怎么能不好好看看。”

  金岚不知道这是不是实话,但季行砚毋庸置疑在提醒他一点:是我成就了你,你能有今天都是拜我所赐。这个事实他知道,其他演员知道,全世界都知道。现在,季行砚怕他忘了,走到他面前来告诉他。

  你没有资格提分手。

  “你是我的作品,”季行砚说,“我不可能放弃你。”

  金岚没有演技、没有人脉、没有背景,如果不依靠他,很难有成名的机会。某种程度上,他非常满意这一点,甚至希望对方永远没有能力独自走下去。

  现在,随着金岚的热度不断攀升,对他的需要也逐渐减少了。事情开始脱离他的掌控,让他感到不安。

  金岚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。

  他想起了荒野求生综艺收工的时候,有个工作人员来找他要签名。他在对方的笔记本上写下了“致XX——新的一年少加班”,然后还给了对方。接到本子的一刹那,工作人员瞪大了眼睛看着他,不可思议地问:“你记得我的名字?”

  那一瞬间,对方流露出难以言表的惊喜,这强烈的喜悦带来的冲击感让他久久难以忘怀。对她来说,他是如此特殊的存在,以致于记得名字这种小事都是天赐的礼物。

  对于季行砚而言,自己永远都不会有这么重大的意义吧。

第31章 公司年会

  金岚一点也不喜欢公司年会。

  相比于犒赏员工,展望未来,它更多是在觥筹交错间加固等级关系。

  更何况有时候投资人也会到场,老板满足演讲欲之后,也会恭敬地让衣食父母说两句。金岚一点都不想见到裴庆,更别说听他训话。

  但老板千叮咛万嘱咐他一定要到场:“你可是公司的招牌,后辈还等着你分享经验呢。“

  金岚不知道自己的成名之路有什么好分享的,他的成功非但没有可以借鉴的地方,还容易让人误入歧途。

  他烦恼地答应了,然后翻箱倒柜地找上次出席庆典时穿的衣服。

  华远虽然已经走向末路,架子可一点不少摆。像年会这样有投资人出席的场合,强撑也要办得富丽堂皇。地点定在了五星级酒店的宴会厅里,头顶是流光溢彩的水晶灯,桌上是尺寸惊人的海鲜野味。出席的俊男美女也都打扮得粉雕玉琢,让人目不暇接。

  金岚本想找个不起眼的角落坐着,结果一进门老板就逮住了他,一叠声让他来领导席这里坐。他再三推辞,还是被一把拽了过去,坐在了一桌子公司高管中间。他心里哀叹自己的运气——这哪里是吃席,分明是拷问。

  裴庆投资的项目很多,也不是每家的年会都赏光,今天却到场了。老板似乎觉得脸上有光,没喝酒就上头了,马屁拍得震天响。

  裴庆坐在主位,正对着金岚。他的目光一直似有若无地拂过金岚的脸,让人毛骨悚然。

  金岚低头把注意力集中在碗碟上,试图逃避这场灾难,但徒劳无功。他还没拿起筷子,裴庆就开口了:“小金啊,见你一面还真难。”

  金岚打了个寒战,立刻回答:“是我运气不好,总是错失和裴总见面的机会。”

  裴庆对这份恭维无动于衷,皮笑肉不笑地问:“季总最近还好吗?”

  季行砚的近况为什么要问他?

  “我不太清楚,我们不常见面,”金岚说,“应该挺好的,否则圈子里肯定已经传开了。”

  裴庆慢悠悠地喝了一口酒,语气平淡地说:“出身好就是不一样啊,想干什么都能干成。有财团给他做后盾,哪个行业都来插一脚。”

  言下之意就是:他输给季行砚并非自身的问题,而是对方先天优势太强。他是赤手空拳打出的一片天下,而季行砚出生就含着金汤匙。天欲亡我,非战之罪,他对这个阶层固化的社会感到失望。

  坐在他身旁的老板深觉自己有和投资人同仇敌忾的义务,但又不敢得罪季行砚,进退两难之际,脸憋得通红。

  裴庆瞥了眼异常沉默的老板,笑了笑说:“大家都捧着他也正常,谁不是见人下菜碟呢。”

  老板惶恐地转过头来,招手叫金岚:“来来来,过来给裴总敬杯酒。裴总啊,金岚也不是故意放您鸽子的,他一个小演员哪做得了主,见人下菜碟这事可冤枉他了。”

  这就是把锅扣金岚头上了。老板需要缓解紧张气氛的出口,于是他顺理成章地被抛了出来。

  投资人生气了,演员就有义务哄他消气。

  金岚深吸了一口气,拿起杯子,站起来走到裴庆身边,低声说:“裴总,上次辜负您的盛情邀请,我给您赔罪。”

  说完他就要把杯子往嘴边放,这时裴庆突然抓住了他的手腕,把他的手带到了自己嘴边,就着他的杯子喝了一口。

  金岚脸色发白,现在整个公司的人都在往这里看了。

  裴庆尝了一口,嫌弃地推开了杯子,皱起眉头看着他:“小金啊,你也太敷衍了。说是要给我敬酒,结果拿杯饮料来敷衍我?”

  “不好意思,裴总,”金岚说,“我酒精过敏,喝不了酒。”

  裴庆嗤笑了一声,显然觉得这是个借口:“什么酒精过敏,就是不想喝酒呗。现在的年轻人就是这么矫情,一个个金尊玉贵的,多喝两杯就像要他的命一样。哪像我们那时候,跟人家老板吃饭都是玩命喝,喝得受不了了,就自己用手抠喉咙,吐完了接着喝。要都像你们这样,生意都别做了。”

  金岚拼命忍住内心的怒火:“我真的不能喝。”

  裴庆冷冷地看着他:“你不会喝酒?两年前,就在这儿,你还给我敬过酒。你是不是觉得我上了年纪,记性不好?”

  金岚解释说:“两年前我没有酒精过敏,现在有了。我刚入行的时候有一阵子喝得太多,伤到肝了,后来稍微喝点啤酒就起疹子,医生不让我碰酒精。今天桌上都是白酒,度数太高了。”

  裴庆笑了笑:“起个疹子也值得嚷嚷?又不是玩命,道歉连这点态度都没有?”

  自从医生说过之后,金岚就没再敢喝酒,他也不知道喝下去会是什么后果。而且裴庆这来者不善的样子,喝了第一杯就有第二杯,不折腾死他不会收手。金岚觉得酒店的灯光亮得刺眼。为什么要这么逼他?他都已经这么忍气吞声了,为什么还不肯放过他?

  “你们这一代啊,从小父母宠着,亲戚惯着,一点苦都没吃过,以后哪能成得了大器?”裴庆拿起自己的酒杯,往里倒了一杯52度的茅台,一仰头喝完了,“看看,这才是敬人酒的态度。你又不是季行砚,他有个好爹好爷爷,可以想喝就喝,你算什么东西,跟老板喝酒还推三阻四的?”

  金岚用牙咬着口腔内壁。他突然明白了今天这一出的缘由——裴庆输给了季行砚,心里窝火,想找人撒气。但他不可能真把气撒在季行砚身上,所以只能找人泄火。

  而金岚,作为季行砚的情人,好巧不巧撞在了枪口上。

  裴庆其实根本不在乎恭不恭敬,诚不诚恳,他要的就是不情愿的屈从,要的是彰显自己的权利。酒桌文化的乐趣就在于看你绞尽脑汁地推辞,想出各种妙笔生花的借口和理由,然后再让你知道这完全无用。他欣赏你的技巧,看你在他掌中挣扎,并以此为乐。

  喝酒不是目的,展现权威才是。

  荧幕上万众瞩目的大明星,在资本面前就是个可以消遣的戏子。对手握权利的人来说,能折辱的腕越大,内心的成就感就越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