爱人错配 第1章

作者:Llosa 标签: 近代现代

  《爱人错配》作者:Llosa

  文案:

  1.

  季行砚是金岚的金主。

  金岚觉得:季先生哪是金主,分明是大菩萨,大善人。

  季先生长得帅身材好,有钱人的坏毛病一样没有,唯一过分的是爱在床丄折腾人。

  这好运不可能一直有,所以金岚努力学习,争取再就业,尽快逃离勾心斗角的娱乐圈。

  至于季行砚,也该让给下一个幸运儿了。

  2.

  季行砚是个商人,他第一眼见到金岚,就知道这孩子很贵。

  他买到了最低价格,尽量藏着掖着,不让人知道了这个便宜。

  谁想到,这只金丝雀养着养着,竟然扑扑翅膀飞走了。

  前期:

  金岚:你觉得我像酒吧三陪?

  季:不是吗?

  金岚:……行吧。

  后来:

  季:我买了一块合葬墓,老了我们葬在一起好不好?

  金岚:啊?那多挤啊,我不要。

  感情明码标价的花花公子X冷暖自知热爱学习的花瓶

第1章 性格倒是挺好的

  清晨五点,夜色尚存,影视城的灯光已然亮起。新来的服装组小姑娘眼含睡意,从厢车里拿出当天拍摄所需的衣服,捧到化妆间去。

  沿路上能看到道具、灯光组的人匆匆来去,布置拍摄场地,小姑娘的哈欠打了一半,瞥了眼手里的绛红色直裰,压低了声音问一旁的前辈:“冰姐,今天金岚是不是要进组来着?”

  对话有助于消解困倦,前辈积极地回答:“嗯,昨天刚从另一个剧组飞过来。今天第一场就是他和叶璋的对手戏,看时间应该已经到了。”

  脑子里闪过零零碎碎的小道消息,小姑娘颇有兴趣地问:“他和嘉和文娱老总的关系……是不是真的啊?”

  冰姐言之凿凿地说:“肯定是真的,如果是没影的事,哪会有这么多人传?”

  “空穴来风,未必无因”这话并不正确,毕竟莫须有的罪名谁都会安。但关于金岚那点捕风捉影的传闻,倒不算冤枉了他。

  他和嘉和文娱的现任执行总裁确实是外界所不齿的皮肉关系,而且不存在小说里“霸道总裁强|制爱”“不听我话就封杀”的逼迫情节,金岚是自愿甚至是主动送上门的。他和季行砚在一次奇怪的慈善晚宴上相遇,当对方的生活助理拿着名片找到他时,他几乎是立刻就答应了。

  “圈子里不就是这样吗?”冰姐的嗓音带着饱经世事的沧桑,“有几个是干净的?”

  她们走进化妆间,造型师也倚着墙壁看眼皮子打架。剧组经费有限,化妆间窄小逼仄,头冠抹额零零碎碎摆了一桌,转个圈就能碰掉几支珠钗。这房间以前是间仓库,没窗户也没空调,幸而是十月份,天气爽朗,温度适中,否则非得闷死在这个珠光宝气的笼子里。

  冰姐跟化妆师造型师打了个招呼,看了眼时间,吃惊地问:“我们男一号还没来?不是说他从不迟到的吗?”

  造型师费力从睡意中挣脱出来,带着看破世事的超然说:“热度上来了,开始耍大牌了呗。”

  十八线的剧组只能请到十八线的演员,所以《鸣箫记》里一张大众熟脸也没有。这个项目的初心是趁着耽改东风捞一笔,不过投资方担心过审问题,经费给得也小心谨慎,所以主演配角不是饥不择食的边缘人,就是影视学院的学生。金岚接这个剧本的时候是前者,但随着之前参演的民国剧《海棠未眠》播出,他现在成了整个剧组最硬的大腕。

  一声“抱歉”打断了化妆间里的闲谈,众人转头望向门口,霎时一片寂静。

  金岚来了。

  他穿着宽松的POLO衫,眼下因为连续熬夜攒出了一点乌青。然而人各有命,这乌青在别人脸上是黑眼圈,在美人脸上就是自带眼影。因为五官完美到了极点,他的整张脸趋于中性,乍看有种不辨雌雄的美感,但细看又能发掘独属于男性的线条轮廓。

  他从门口走到化妆镜前,房间里所有人的眼神就跟着他缓缓移动,好像脖子上的脑袋是追踪摄像头一样。

  见他在椅子上坐下,化妆师连忙开始工作。他的五官实在无须过多修饰,只是淡淡地打了层粉底。

  等造型师替他系好抹额腰带后,金岚朝每个人打了招呼,重新道了次歉:“实在是有急事,抱歉让大家久等了,今天我请奶茶夜宵。待会儿江哥过来,大家随便点。”

  众人机械地说“好”,他就匆忙出去了。

  小姑娘看着他的背影,内心十分感慨。她见过的明星也算多了,但能有这样聚光灯效果的,她还是第一次见。

  金岚无心注意众人的反应。他刚熬了个大夜,又跑去医院陪床,此刻眼皮神经已经和大脑断绝了关系,丝毫不听使唤,导演喊了两遍action他才听见。

  本就惨不忍睹的演技此刻更加无可救药了,这场戏原本是他和自小长大的师弟离别,心有不忍又必须斩断红尘。导演说了一长串“表情要冷酷决绝、眼神要藕断丝连”,他只能做到个似睡非醒。最后导演干脆弃疗了,高声让场务找瓶眼药水来,人工弄他个雾气氤氲,有这么点意思就行。

  刚刚几个为美色所误的工作人员在旁摇头叹息:果不其然,是个绣花枕头。

  然后金岚的经纪人江鸣珂就赔着笑脸进来,招呼大家点奶茶点心。糖分补充到位,众人的心情又愉悦起来,这笨拙的演技也没那么不顺眼了。

  饰演男二号的叶璋可没品鉴美食的心情。他自认演技不逊于一线明星,然而在正剧里扎根多年,一点水花也没激起来,接这个剧本时就带着点“逼良为娼”的幽怨。现在看对手演员压根接不住戏,腮帮子都快爆出青筋来了。

  更令人绝望的是,导演对此居然安之若素,就这么稀里糊涂地把一场戏混过去了。

  这种质量的片子放出去,不上几个演技垃圾的热搜都说不过去。叶璋爱惜羽毛,进组前一直用“没有小角色,只有小演员”激励自己,磨台词、练表情,争取做一个在烂剧中也能发光发亮的好演员。

  一天下来,他发现只有自己是这么想的。

  全剧组上下,从导演到群演,个个都以一种“拍完拉倒”的态度敷衍了事,仿佛硬盘内存是稀有资源,非到万不得已不能重拍。戏接着戏跟赶趟似的,一天拍了20多场。

  令人无语的事接二连三。正经拍戏一个个跟霜打的茄子一样,拍花絮的时候倒像打了鸡血。导演把他和金岚安排在相隔不远的两把椅子上,让他们各拿一沓纸,摆出对台词的姿势,想创造一个“你看着剧本,我看着你”的美好场景。拍摄角度、动作细节,个个都精雕细琢,带着一种买椟还珠的荒诞。

  “手再凑近一点……再近一点……停停停!”导演叫住一脸黑线的叶璋,“你这是什么表情?占有欲懂吗?性张力懂吗?你这是拍戏还是寻仇?”

  叶璋攥紧手里的剧本看着金岚,努力让目光变成所谓的“危险而深情”。但金岚的侧脸固然精雕细琢如同艺术品,却只能让他联想起拍戏时上升的血压。

  导演让摄像找了五六个角度,都不满意。手里的剧本卷成圆筒,愤愤的指着叶璋:“还演员呢,连逢场作戏都不会,你还想不想火了。”

  演员不因为戏火,反倒因为摆拍的花絮火,想起来就讽刺。而且听导演的口气,今后还有更多这样的拍摄计划。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讲起同性卖点,竟然比腐女小姑娘还精通。真正的身体接触不必有,要的就是含蓄之美,以眼传情。即使真有,也要隐藏在自然的举动里。比如他让叶璋用胳膊搭着金岚,这举动要像兄弟之间勾肩搭背一样大大咧咧,但在细节处另有玄机——粉丝要是放大相片,就会发现金岚耳后发红,全然不似面上那么淡定。

  当然,这红色是金岚自己搓出来的,他在炒cp上可谓天赋卓绝,现在这个“对剧本时的深情一瞥”还是他的提议。

  整天正事不干,净想着用歪门邪道抄近路,叶璋对这种演员中的败类十分不齿。不就是长了副好皮囊吗,真以为能靠脸火一辈子?

  导演迟迟拍不到理想中引发万千腐女尖叫的画面,整个人暴躁起来:“你还真把自己当人民艺术家了?我也想拍霸王别姬穆赫兰道,毕业大戏我还导的西北纪录片呢,不也一样到这儿来了吗?”

  叶璋看着身旁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搭档,努力压下心头的悲凉。

  金岚看出他脸上的不忿,笑着安慰他:“我们也算服务业嘛,观众老爷想看,我们照着演就是了。”

  叶璋冷冷地说:“对你来说当然容易了,你戏里戏外都靠服务业吃饭,能不熟练吗?”

  这话声音虽然不大,但足够周围的摄影场务听到了。叶璋立时万分后悔——并不是觉得自己说错了,而是自己竟然贪图口舌之快,得罪了资方的人。

  一片死寂中,金岚的笑声响了起来。

  “对啊,”他愉快地说,“我在这方面比你有经验。再说了,我一个做受的都没意见,你一个攻有什么不好意思的?”

  这句玩笑话一出,众人都不自觉地松了口气。收工之后,金岚张罗着要请一请夜宵。叶璋挂念着自己一时失言,席间找机会向金岚道歉。

  对方很迷惑地看着他,仿佛不知道这歉意从何而来:“没什么,你说的是实话嘛。”

  叶璋无语了。

  “你的演技真挺好的,”金岚接着说,“我演戏没什么天赋,跟我演对手戏一定很辛苦,以后还请多指教。”

  接着伸出手跟对方握了握,算是一笑泯恩仇。

  服装组的小姑娘咬着烤串,跟前辈分享这一天的心得体会:“这人虽然人品演技都烂,性格倒是挺好的。”

  作者有话说:

  预警:本文双不洁,虽然对前任没什么描写,但洁癖党慎入!真的慎入!

第2章 世界爱眼日

  请客收工,金岚回到自己的保姆车上倒头就睡。这一觉昏天黑地,直睡到日上三竿。他睁开眼时,经纪人江鸣珂正坐在车门边的一把椅子上,手里拿着平板滑来滑去,看各大网站对他的评价。

  金岚翻了个身,把半边脸埋进枕头,头发因为这一动作略微散下来,半遮半掩地盖在额头上,紧挨着浓如蝶翼的睫毛。

  江鸣珂有心吵醒他,咳嗽了一声说:“《海棠未眠》播到第八集 了,你不想知道网上对你的评价?”

  “还能说什么,长得真好,演技真烂呗。”

  这话里带着点困倦中特有的黏腻,末了的一点尾音像个小钩子似的,挠得人心里发痒。

  江鸣珂神色复杂地看着他:“你也知道啊。”

  《海棠未眠》是正经的央视上星剧,大制作大场面,讲的是乱世烟云中商贾千金和革命志士的爱情故事。金岚是男三号,跟男女主的爱情完全无涉,演了个跟男主形象作对比的军阀少爷,长于金丝笼中,娇生惯养,终于在历史的滚滚车轮下家破人亡。

  这个戏是他跟了季行砚之后,对方给他的第一个资源。角色非常讨巧,身份高贵境遇凄惨,又不是插足男女主感情线的恶人,很容易博取观众的好感。再加上服装组的审美给力,一袭碧色长袍衬得他面如冠玉,剧照就引爆了各大网站,让他飞速蹿红,短短几周内从无名小卒一跃成为当红流量。

  江鸣珂与他相识于微末,知道对方一路走来的艰辛,内心希望他能一路长虹。然而这个烂泥扶不上墙的东西,演了好几部戏了,演技还如同一潭死水。网上骂声一片,正主心里倒是一点不着急。

  “演戏好难啊,”金岚哀叹,“怎么别人入戏都那么容易呢?”

  “你一周才上一次台词课,能不难吗?”

  金岚睁开一只眼睛看着他,很认真地说:“我没时间啊。”

  说罢他就坐起身,拿出手机,翻到通讯录里的一个名字。他在点进去之前顿了顿,问江鸣珂:“季行砚有多久没联系我了?”

  经纪人一个磕巴都不带打地回答:“四十三天。”

  嘉和虽然也涉及文娱产业,能源地产才是大头,季行砚身为少东家,近期忙于新项目的竞标,无暇顾及这个刚刚蹿红的小情人。金岚思索片刻,问江鸣珂:“最近有什么节日?”

  “节日?”江鸣珂摸不着头脑,在日历里翻了翻,“呃……世界爱眼日?”

  “很好,”金岚飞快打下一行信息,“我提醒一下季先生,公务繁忙,不要只顾着操劳,忽视了用眼健康。”

  用这种鬼扯的理由去引起对方的注意也是绝了,江鸣珂翻了个白眼:“他可不一定领你的情。”

  “管他领不领,”金岚无所谓地说,“我得刷个存在感,要不然他把我忘了怎么办?”

  这担心不无道理。季行砚长了双深情的眼睛,却是个薄情寡义的人——京圈有名的花花公子,不论男女荤素不忌,睡过的明星能编成一本词典。他的父亲季明秋娶了三任老婆,养了无数情人,儿子青出于蓝而胜于蓝,连段正经恋爱都没谈过,睡一次就银货两讫,再不相干。反正每年娱乐圈都有大把新人,个个对他趋之若鹜,何必要在一棵树上吊死。

  金岚在他身边呆了一年,尽管这其中两人在一起的时间屈指可数,但已然是个奇迹。

  他十分想维持这个奇迹。

  虽然娱乐圈不乏财大气粗的金主,但像季行砚这种条件的绝无仅有。季明秋是地产大鳄,第一任妻子是影视天后,季行砚继承了父亲的商业头脑和母亲的美貌,基因彩票好得让人牙痒痒。他母亲是明艳挂的浓颜美人,季行砚也承袭了华美的五官,只是轮廓上更锋利一些。无数明星争相爬床倒也不全为了名利,也有脸蛋天才之间的惺惺相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