野狗满天星 第40章

作者:羊角折露 标签: 推理悬疑

  阿塔舅舅盯着江星野的背影,说那些话他并不后悔。如果当初妹妹是和村内男子走婚,即便对方生活重心仍在自己母家,也绝不会如此绝情,对妻儿不闻不问,这一怨,连带看江星野这个混血也不顺眼。

  江星野感觉到身后各种目光刺来,只是脚步稍顿,伴随老祖母的叹息,离开了母屋。

  晚上,老祖母偷偷来到他和阿咪的屋子,传统的摩梭建筑是没有窗的,屋里只有一盏被熏黑的灯,惨淡地照在那张沟壑纵横的脸上。

  老人抓着江星野的手,流下泪来:“则枝,阿妈对不起你,对不起。”

  “老祖母”其实是汉人的叫法,她是阿咪的生母,母女连心,她一哭,阿咪也跟着哭了。

  江星野也和她亲,小时候几乎天天粘着她“阿妈”长“阿妈”短。但现在他毕竟长大了,不该撒娇,也不能让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女人在自己面前哭。

  江星野拭去二人脸上的泪水,柔声安抚:“阿妈,阿咪,哭什么?上学有什么稀罕,还不如在家帮忙干活呢。”

  那一夜却是无眠。

  江星野躺在床上,望着黑漆漆的屋顶心想,他也没那么想上学,还是在家好玩,外面的世界也就那样吧,同学们讨论的电视剧、娱乐明星他都没看过、没听过,他和他们根本没有共同语言,去上学也没什么意思。

  如此休学在家,一休就休到年末。

  江星野的脸被冷风吹得麻木,天生的下垂眼更添了几分厌世的味道,他端着做好的狗饭,走到畜厩,却一根狗毛都没看见。

  阿苦那条傻狗,又不知道溜哪去了,瘸了条腿,还这么爱往外跑,不知道是智商太低,还是忘性太大。

  狗饭渐渐冷掉,正当他准备动身去找狗时,熟悉的狗味热烘烘地朝他扑过来,通体油亮顺滑的黑狗丢下嘴里叼着的柴火,一瘸一拐绕着江星野,蹭他的裤腿邀功。

  江星野蹲下来放下食盆,抚摸阿苦毛绒绒的狗头,脸上难得有一丝笑意:“这么早出去就为了捡几根柴火?傻狗。饭凉了,我给你拿去热热。”

  他起身正准备折回灶台热饭,却咚的一声撞上一个人。那人人高马大,被他撞了纹丝不动,反而牢牢擒住他的双肩,声音里满含喜悦地问道:“你是星星吧?”

  宽大的手掌捏着江星野嶙峋的肩膀,那人皱了皱眉,责备道:“怎么这么瘦?”

  江星野不耐烦地抬起头,看见一张陌生男子的脸,那张脸很正派,是那种突然在你家,你也不会怀疑他心怀鬼胎的正。皮肤白皙,一眼瞧得出的是个汉人,一双眼睛猛盯着他不放,太过用力,眼圈都红了。

  莫名其妙,江星野心想,哪来的游客,竟然跑到他们家来了?还乱叫什么“星星”。“江星野”这个汉名,家里除了阿咪基本没人会叫,这人怎么知道?

  他本能地感觉到不祥,难道今晨火塘的火真是一种预兆?江星野用力推开男人,往母屋的方向跑,屋檐下一粒冰凉忽然随风砸在脸上。

  竟然下雪了。

  冷了那么多天,村里终于下雪了。

  这场几年不遇的雪,为山下的古栎树换上银叶子,也不由分说地为江星野带来一个“父亲”,一个缺席多年,一出现就扭转他生活轨迹的男性。

  几乎是一踏上东越市的土地,江星野就讨厌上这个城市。

  江南的湿冷,气温看上去是杀伤力不强的几度,却冻得他骨头缝里都冒着丝丝冷气,待在室内也忍不住发抖跺脚,刁钻又狡猾。

  很快他就被这股湿寒中击倒,高烧39℃卧床不起。

  这很奇怪。江星野身体一向很好,以往随家人天不亮去打猎,活动开筋骨就会脱掉袍子,露出精瘦的膀子,热气腾腾,从不怕受凉。

  可他现在怎么会孱弱成这样?病得只能缩在被窝里瑟瑟发抖,厚厚的棉被压在身上,像坟墓一样沉重,让他呼吸困难,逃不了也不敢逃,外面比坟墓更可怕。

  父亲在阿咪在外面客厅里吵架,他听不分明,但他猜得到他们在吵什么。

  阿咪说不该带江星野离开老家,父亲却说把他从泸沽湖畔接回这里,是为他着想,待在那种乡下地方能有什么出息,回大城市上学才是正道。

  父亲把什么都办妥了,就等他拎包上学去,谁知道他竟然病了,计划泡汤,怎么能不生气?

  阿咪似乎又哭了,自从来到这个新家,她似乎总在哭,父亲训斥了她几句,大概是说哭有什么用,烧要是再降不下来,就送医院,要相信科学,信什么鸡骨头占卜。

  耳朵里嗡鸣声声,像盛夏的蝉鸣一样持久不衰。

  被病毒烧坏的脑子胡思乱想,恍惚间他觉得自己好像确实回到了泸沽湖的夏天,他几乎赤裸地躺在猪槽船窄窄的船身里,怀里抱着热腾腾的黑狗,在海水一样幽蓝的湖面上飘荡,不知要飘到哪里去。

  小狗湿乎乎的鼻头蹭蹭他的脸颊,带来一丝清爽的凉意,两只黑溜溜的眼睛亮得毫无杂质,江星野心头酸涩,抱紧小狗,叫它的名字:“阿苦,我好想你。”

  阿苦是在他13岁成年礼时阿咪送给他的礼物,在摩梭人的神话传说里,狗原本能活一百岁,人只能活十几岁,为了摆脱短命的命运,人类请求和狗互换寿命,狗答应了,所以狗对他们意义很特别。

  收到礼物那天,阿苦还是只路都不会走的奶狗,江星野把它抱在怀里,亲亲它的额头说:“我不要换命,我要阿苦你一直陪着我。”

  可是他离开滇省,却没能带阿苦一起走,父亲说路途遥远,不适合带动物上路。这话说得很有道理,江星野只能同意。

  江星野狠心堵上耳朵,不去听阿苦跟在汽车后面汪汪直叫,叫声那么嘶哑凄厉,堵也堵不住。他甚至没有勇气回头看一眼,不敢看那双黑眼睛有多失望。

  他竟然对一条狗食言了。

  这一场病足足生了一周,去东越一中报道的时候,江星野还有些虚,走起路来有些头重脚轻。父母因为上次的病,产生了心理阴影,只要他出门,帽子围巾耳罩全副武装,戴得脸都看不全乎,身材也因为蓬松的羽绒服臃肿得像个灯笼,好丑。

  手续办完,他和班主任王老师走在教学楼的走廊上,王老师很热情地给他介绍学校的布局,班级的情况等等,像是怕他听不懂普通话,她的语速很慢。

  江星野听得有些无语,他觉得自己汉话学得很优秀,根本用不着被这样“照顾”,但老师也是好意,特意说出来,好像不太好。

  正是课间休息,走廊上有不少同学说话聊天,但音量都很轻,更多人仍坐在教室里看书写字,江星野心中一凛,心说不愧是市里最好的学校,学习氛围好浓,连他都不由自主把声音放轻了。

  眼看着上课时间将近,王老师还在慢速滔滔不绝,江星野觉得也该打断好心老师的长篇大论了,刚叫了声“王老师”,前面忽然传来一阵喧哗。

  江星野抬眼望去,走廊尽头一伙人打打闹闹朝他们走来,欢声笑语的模样放肆张扬,全然不似其他同学那么小心翼翼。

  尤其是为首的那个高个子男生,明明是隆冬时节,他却只穿了一件厚点的运动卫衣,四肢修长有力,一边说话一边做出空气投篮的动作,一双眼睛又黑又亮,顾盼神飞。

  “孟舟!”王老师拿起手上的教案就往那男生头上打,语速瞬间恢复正常,“说了多少遍,不要在走廊上打闹追逐!”

  被称作孟舟的男生嘿嘿一笑,犬牙微露,吐了吐舌头,举起双手以示清白:“王老师,你可冤枉我了,我只是在指点同学打篮球,你们说是不是?”

  他身边那些男生顿时笑成一团:“是啊是啊,谁不知道孟哥的篮球打得好!”

  一群人嘻嘻哈哈,簇拥着孟舟就准备溜之大吉,不料王老师又说:“走廊又不是篮球场,跳来跳去,撞到同学怎么办?”说着把江星野往前一推,控诉道:“你们刚刚差点就撞到新来的学弟。”

  江星野想说,其实他们离自己还有距离,撞不到的,而且对方速度太慢,以前在山里见到野猪,他都能闪避及时,何况几个人。

  还没来得及出口,他的脑袋就被那个孟舟不轻不重地拍了一下,拍得头上的绒帽压得更低了,眼睛都被挡住大半,视野半昏半明之间,他听见少年的笑声在耳罩边闷闷地响起:“对不起啦,学弟。”

  这个人好自来熟啊,江星野心想,和自己不是一路的,虽然他的眼睛有点像阿苦。

第56章 万人迷和流氓兔

  有的人天生就会吸引别人的目光。

  孟舟就是这种人,自从那天在走廊见过一次之后,江星野发现“孟舟”这个名字,简直就像江南的湿气似的,无处不在。

  走到哪里,他的身边都围着一帮人,手脚缠住他,目光黏住他,无数张嘴咧开翘起,说的都是同一个名字。

  因为读书晚,同样的年纪,江星野读高一,却得叫高二的孟舟学长,幸亏他们的教室并不在同一层,两个人很少再在走廊上相遇。

  但当江星野路过楼道口,倚在教室窗旁,在实验室做实验,都能听见远远从操场传来的欢呼——

  孟舟,孟舟,孟舟。

  好吵,烦死了。

  这也就罢了,那家伙身高腿长,确实看上去像个体育生。

  可他成绩居然也不错?

  成绩好就是最好的免死金牌,即便孟舟做些出格的事,老师们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。成年人总能一眼认出学生群体中一呼百应的头狼,大多时候,他们不会去阻止这种自发拥护,而是任其坐大,关键时刻为己所用。

  如果说学校有谁能和孟舟的人气抗衡的话,那也只有他的姐姐孟横。东越一中仿佛被孟家两姐弟统治了一般,别的学校校花校草传绯闻、谈恋爱,他们学校的校花校草是姐弟,还天天针锋相对。

  这太诡异了,江星野阴暗地想,孟舟一定是装的,怎么可能有人长得好,人缘好,四肢发达,笑起来傻里傻气,头脑还不简单?

  就像他骗父母,自己在学校适应得很好,交了很多新朋友一样,他想让阿咪少流些泪,父亲少骂自己,伪装是必须的。

  实际上,他一个朋友都没有。

  第一天报道的时候,他满怀希望地登上讲台,擦掉王老师写下的“江星野”,拿起粉笔,背对同学们重新在黑板上写下“则枝”两个字。他希望大家记住的是“则枝”,而不是那个都没多少人念过的“江星野”。

  悉悉窣窣的笑声悄然在身后响起,江星野手上的粉笔抖动起来,粉灰扑簌落下,歪歪扭扭的“枝”写到最后一划,扭曲得更厉害了。他知道自己汉字写得不好看,但只是简单的一横一竖也耗费了他的全部力气。

  他深吸一口气,勉强露出友善的微笑,再转回身对同学们说:“大家好,我叫则……”

  台下再也不是刚才那种忍笑的动静,而是哄堂大笑。

  江星野愣在讲台上,不知所措,耳朵里再度响起病中那种耳鸣。

  后来他才知道,同学们大笑是笑他的普通话不标准,有种奇怪的腔调。

  但在滇省的学校,大家的普通话都混杂了本民族的口音,江星野从没觉得自己和别人有什么不同,更不会觉得自己普通话讲得很烂。一来到所谓的大城市,每个人好像都有权力嘲笑他怪怪的口音,他们一脸遗憾地说,“你是少数民族呀,那难怪了”,背地里学他的口音取乐。

  明明他们的南方口音,也没有多标准。

  但这还不是最糟的,最糟的是他的身体发生了180°的转变。

  他变胖了,不可思议地越来越胖。

  这事的罪魁祸首是他父亲,因为父亲第一次见他时,就觉得江星野不够壮实,回来东越市他又大病一场,让父亲更坚定了儿子在滇省没吃饱的想法。

  自从他病愈,家里的碳水炸弹、大鱼大肉、重油重辣就没断过,父亲工资并不高,为了这些食材没少费力气,谁不吃就是不知好歹。

  阿咪看不过眼,想劝丈夫:“我们西南口味都没你做的菜这么重口,你……真是江南人?”

  “星星现在是青春期,代谢快,吃这些没问题。”父亲摆摆手,浑然不在意。

  他的父爱就是这样,简单粗暴,像山似的压过来,从不管江星野接不接受,喜不喜欢。

  江星野如果敢拒绝,父亲就会拿出审讯犯人的态度,饿几顿,扇几个耳光,吓唬几句,再“动之以情”,一套组合拳下来,什么钢筋铁骨都会屈服,何况儿子。

  父亲是个警察,他也是第一次当爸爸,能想到的只有这种工作上最快捷最有效的办法。他太忙了,有案子的时候,经常好几天甚至几周不回家,不过这并不妨碍养肥大计的推进,因为江星野的阿咪是他最忠实的信徒。

  终于,他成功让自己儿子的体重,飙到170斤。

  那天父亲好不容易回趟家,一打开家门,惊讶地发现家里采光变差了,不大的两室一厅好像多了一堵墙,一堵他亲手铸的肉墙。

  他愣了一下,太久没见儿子,显然他也有些意外他胖成这样,但嘴上还是安慰江星野说:“男孩胖点也挺好,又不是女孩。”

  江星野想笑,但是肉太厚了,嘴在脸上是一条缝,唇角微微动了动,笑意就像涟漪一样消失了。

  晚上睡觉的时候,江星野把肥厚的手伸进枕头下,拿出压在里面的一把短刀,刀鞘上镶嵌着松绿宝石,在月光下幽幽地闪着光。

  那是离开村子的时候,老祖母送给他的。

  她说这把刀是家里最漂亮的刀,而他是他们那一代最漂亮、最骁勇的摩梭男儿,这把刀毫无疑问属于江星野。

  江星野拔出刀,刀尖微翘,刀面雪亮,照出他现在胖嘟嘟的那张脸。

  好丑。

  像看见了什么恶鬼,江星野手一抖,刀从手上滑落,重重在木地板上敲出一声响,像砸在心脏上的一记提示,提示他,他已经配不上这把刀。

  冬去春来,江星野17岁,天气越来越暖和,空气吸饱水,一般人走在其中都觉得肉身沉重,何况是他这种胖子,春衫也无法像羽绒服那样,帮他掩饰多出的肥肉。同学们的关注点,也渐渐从他奇怪的口音,神秘的出身,变成了他的胖。

  一个胖字,压扁了江星野身上所有的特性,脂肪让他五官不再分明,变成模糊的一团,美丽被肥肉挤压、吞噬,再也看不到了。

  他瘦的时期太短暂,新的记忆很快冲刷掉原有的印象,好的时候,同学们会说他是个“顺眼的胖子”,更多的时候,他们指着他下垂的眼睛和鼓出来的腮帮子,笑嘻嘻叫他“流氓兔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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