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郎是个娇气包 第164章

作者:岛里天下 标签: 生子 种田文 甜文 古代架空

  过了一个时辰,他又过来了一趟,人照样还是没起来。

  现在他又过来了,黄蔓菁看见他都来了三趟了,以为他有什么急事就把桃榆叫了起来。

  “金哥儿,他起来了,你去屋里吧。”

  金柯鹿应了一声,扭身朝着桃榆的屋里去了。

  “不好意思啊,让你久等了。是有什么事情吗?”

  桃榆刚刚从床上爬起来,人还有一点迷糊,说话也比平时还要软一些。

  “我没什么事,这边马也跑不了,又人生地不熟的,有些无聊,这才来找你说说话。”

  桃榆拉着金柯鹿坐,给他到了一杯茶。

  “要是在同州的话,那玩儿乐的就多了,这边山里,距离县城又远,确实有些无趣。”

  金柯鹿劈腿坐在屋里,他打量着满是书本的房间,花瓶瓷器,雕花的柜子衣架,美人赏花的屏风……一应的家什器具都很雅致,倒是很配桃榆的形象。

  在来的路上,他听见一行人说,江南的姑娘小哥儿身娇体软,浑身都是香的,他嗤之以鼻,还说他们尽吹牛。

  见到了桃榆以后,只觉得他们说的还不够。

  “霍哥真有福气,一个糙老爷们儿能睡这么好的屋。我今天去看了阿良的房间,远远没有你这房间好看。”

  “这就是他布置的。我们阿良遇见你,也是他的……”

  桃榆话还没有说完,忽然意识到什么,他有点惊愕:“你去他房间啦?”

  “对啊,我本来想问他有没有什么玩儿的,他又惊又怪,直接把我赶出来了。”

  金柯鹿凑到桃榆面前去:“你实话告诉我,阿良他是不是只喜欢江南人啊?”

  北域是个弱肉强食的地方,别人只会敬佩和更加欣赏有能力的小哥儿,他这样的反而更受欢迎一些。

  原本金柯鹿对自己是很有自信的,但是到了南边以后,见识了这边的姑娘小哥儿,温婉柔情,自己确实好像跟她们一比五大三粗了很多。

  “哎呀,想想就很烦。”

  桃榆笑了一声:“南边没有成亲以前小哥儿是不能私自去男子房间的,他估计是吓到了。”

  金柯鹿摇了摇头:“我猜也是,所以来你这儿了。”

  桃榆眨了眨眼睛:“你怎么会喜欢阿良呢?”

  金柯鹿没什么不好意思,反倒是很乐意说他跟纪文良怎么认识的。

  当初金柯鹿第一次见到纪文良的时候其实正在和手底下的仆族喝酒,几个人喝得正在兴头上,金柯鹿有些喝高了,走起路来踉踉跄跄,手底下的人去扶他,正好被纪文良看见。

  他以为是金柯鹿被灌酒,一行人想要占他便宜,行不轨之事。

  纪文良便去把金柯鹿给救了出来,两个人一路狂奔,金柯鹿的仆族吓坏了,一路狂追,闹了一场误会。

  桃榆没想到竟然是这样,忍不住笑出了声来,那傻小子可真是够虎的。

  金柯鹿道:“虽然只是一场误会,可我觉着他是一个诚善之人,我很喜欢。”

  桃榆托着脸,笑得很开心。

  遇事结识辩品性,他跟霍戍何曾不是因为一系棘手的事情而走到一起的。

  “这比单单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可要好太多了。”

  “我是游族,居无定所,不太讲究这些,只要认定了一个人,追随他去天南海角也无妨。”

  桃榆道:“你如此有心,阿良会感受得到的。”

  两人正说着,霍戍他们回来了,于是默契的停了说谈,跑出去看事情处理的如何了。

  “那边怎么样?”

  “已经安排了。”

  霍戍把山寨的情况同大家说了一声。

  “那是好事儿啊,反正那边也有住所,直接分配人过去就行了,还用不着多费工夫建造住处。”

  葛亮道:“到时候我过去就是了,咱还做邻村。”

  霍戍眉心微动,葛亮过去他放心,倒是还真是有那么点意思。

  “可以。”

  “我会在分一半的仆户过去。”

  这些人是霍戍一开始买来建设的,这边已经建造的差不多,后面要紧的就是开地,但是人手已经足够,草场那头也需要开地,分派一些过去也能尽可能快的把那边一并建设好。

  还有就是那边原本是山寨,东南部其他的势力可能知道那边是寨子,如果人手不够的话,很容易受到袭击。

  “我也过去吧。”

  桃榆正乖乖坐在一旁听他们的安排,忽然听见金柯鹿道了一声。

  他微微睁大眼睛:“你过去干嘛呀?”

  “来者是客,你在这边的话,我们可以经常一起啊。”

  桃榆冲他使了个眼色。

  金柯鹿道:“反正有些人也不待见我,我不在他眼皮子底下,他也就省事儿咯。”

  霍戍不好做出决断,于是看向了桃榆。

  “哎呀,我说闹的,不是意气用事。我们一行人二十几个,在这边也住不下,要是安置下来还得重新建造住所。不是说了那边有现成的么,还有草场,我也好把马送过去养。”

  霍戍见此,如果真是这样倒也好。

  游族不仅精擅养马,他们要是过去住的话,也就不怕那边有人会来偷袭。

  即便是敢来,那也讨不到什么好处。

  而且林村到那边,他今天勘测过了,直径也就不过二十里路,之所以来去慢是要绕小路走。如果到时候打一条直路,骑马的话来去很快。

  霍戍道:“若是半路你又要走了当如何。”

  “我的哥夫,那你就去劝劝阿良,让他别再固执了。”

  金柯鹿道:“他整日对阿守和颜悦色,对我就是板着张脸,这也不行那也不行。”

  霍戍看了一眼一旁的霍守,发了话:“阿守,你近来少去找点文良。”

  “啊?噢。”

  霍守看着金柯鹿瘪了瘪嘴:

  “要实在不行,村里还有不少青年,再重新挑一个吧。”

  金柯鹿斜了霍守一眼:“咸吃萝卜淡操心。”

  “啧,不过话又说回来,我昨天见村里是还有不少小白脸儿长得不错,哥夫,这要是看上了旁的你给不给做主啊?”

  霍戍道:“看上了谁让阿守去捆吧。”

  几人在院子里说笑了一阵。

  下午,村里组织着来了几个年轻人。

  经历了山匪一事,许多人还是心有余悸,回去以后惶惶不安。

  老一辈的人同家里的年轻人商量了一下,他们这些农家汉子空有一身力气,论起功夫来一无所长。

  想要在乱世之中保护一家人力量还是太过薄弱了。

  虽然现在加大了防守,值守的队伍从四个人增加到了六个人,又有检查的队伍,一日巡逻的人数能够达到十人之数。

  但是光有防守也不行,山匪打过来终究还是一个打字,还得要手脚功夫强才能够有力地应对。

  乱世之中,汉子还是要有一点看家的本领才能够立足,保护一家老小。

  他们的意思是,想要村里的年轻人壮劳力跟着霍戍学习骑马射箭。

  若是他们也学会了射箭的话,不但能够保护村子,也还能上山打猎。

  霍戍原本就有这个意思,只是尚且还忙着,没得功夫去商讨这些事情,难得他们自己寻上门来表达自己的想法,这倒是不谋而合了。

  村里的劳力不能光只是会种地,如果天下太平的话,那只中的也无妨,只是这乱世之中,要想活下去,除了会种地以外,还得要有一点谋生的本领。

  毕竟种地的话有手都会,但骑马射箭,拳脚功夫还是需要长期的花费时间去练习才能够做到。

  于是村子里的人在开垦自家田地的同时,又在村里建了一个大练场。

  霍戍组建了队伍,每日带着村里的年轻人打拳练刀练枪,射箭。

  原来的山寨那边也没有闲着,由葛亮带着人操练。

  那边有现成的草场,他们还能多练习一项骑马。

  一开始村里的人练习起来还觉得累,难免叫苦,可惜上头有霍戍盯着,字家里的人又都在殷切的盼望,他们是想退缩也没得退缩。

  忍着练习了半个月以后,慢慢习惯了这样的生活,瞧着自己的身体一天天强健起来,反应能力也不知不觉的变快,从一开始的弓箭都不会拿,再到射得中靶子,看着自己一天天的进步,心中大有成就感,反倒是练习上了瘾。

  七月的时候,又到了采买的日子。

  霍戍照旧带着人去了县城,他顺便想看看先前送出去的信件有没有回来的。

  但是这回出去兵分两路,村里一直没有家禽,冷清不说,大家伙都有些不方便。

  于是决定去附近最近那个村子买一些家禽回来。

  霍戍救过村子里的人,提前去打了招呼,他们很愿意大家过去买东西。

  于是想要买家禽的人家,家里就派一个年轻人出来,组成队伍一起去村里。

  霍戍城里的时候,就听见城里大街小巷都在热切的议论着海临府战事的事情。

  “六皇子奉命带军南下平定,二十万大军已然抵达海临,听闻军队势如破竹,想必用不了多长时间,边境的动乱便会结束。”

  “两军交战粮草先行,海临打了这些日子粮草只怕困难,同州又被义军占领,不可能会给朝廷提供粮草。听说要从连平和渝昌调集粮草前去救济。”

  街边吃茶的人道:“调济粮草倒是没什么,怕只怕州府会趁机增收赋税,到头来倒霉的还是我们这些平头老百姓。”

  “那可就难说咯,这日子可真没什么盼头。谁又晓得我们这地儿能安定多长时间。”

  “左右天下太平的时候,渝昌是匪窝子最乱,待到天下大乱的时候,只不准我们这儿反倒是最安定的地方。”

  “嘿嘿,你倒是说得不错。”

  霍戍装做是茶客在一旁听了一席谈话,有些意外竟然是在朝中没有什么根基的六皇子领兵南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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