盗版万人迷 第124章

作者:香却 标签: 强强 情有独钟 天作之合 快穿 正剧 穿越重生

  他说着就要招呼自己的家丁们动手,忽然人群中有人道:“这位官人,消消气。”

  一个气质儒雅面色温和的中年男人走出来,对梁少爷施了一礼,道:“在下姓李,初来贵宝地,做点小生意。”

  “怎么,李老板这是路见不平?”梁少爷吊起眼睛,乜斜着李老板,“我劝你不要多管闲事。”

  李老板微微一笑,取下腰间的荷包,双手缝上,道:“这里面有十两碎银子,就当是我跟官人买下他,如何?”

  人群议论纷纷,梁少爷接过荷包掂了掂,眼珠子一转。

  左右这贱人不过是他路边遇到的,就花了两文钱,这十两银子不要白不要,便干脆道:“行,李老板好心,这人我就卖给你了。”

  他招呼家丁们走人,留下奄奄一息的姜岁趴在原地,呆呆的看着李老板。

  李老板蹲下身,看着他叹口气:“可怜见的,怎么被打的这么惨?”

  “你为什么……要救我?”姜岁哑声问。

  “见你可怜,便救了。”李老板把姜岁扶起来,道:“走吧,我带你去看看郎中,这伤可拖不得。”

  看到这里,孟令秋总算是松了口气。

  还好还好……还好姜岁总算是遇到了好人。

  姜岁也认为这位谈吐有礼的李老板是个好人,他带他去看郎中、洗漱、给他买了新衣裳,还给吃饱饭,说是再生父母也不为过。

  李老板称自己是个游商,常年五湖四海的做生意,姜岁杀了自己同父异母的兄长,身上背了人命,自然不敢再留在镇子上,便跟着他一起走商,孟令秋看着姜岁终于松缓了几分的眉眼,忽然想起来。

  前世他揭发姜岁的罪行时,便有滥杀屠人满门这一条,那人似乎……就是姓梁。

  想到这里,孟令秋心口一窒。

  别说是姜岁,他只是在旁边看着都恨不得把那姓梁的剥皮抽筋。

  孟令秋认为姜岁苦难的日子终于到头,姜岁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。

  才十七岁的少年,对这世界有所提防,却对人性的恶毫无预料,跟着李老板做生意的第二个月,李老板带着姜岁去了一个很古怪的地方,这里面人人衣着华贵,进进出出尽是妖童媛女,个个漂亮,管事的人打量了姜岁许久,似乎颇为满意,给了李老板二十碇金子,直到这时候,姜岁才知道,这地方是一度春风在人间的据点之一,而李老板,以二十碇金子的价格,将他卖到了一度春风。

  看着姜岁茫然失措的脸,孟令秋愤懑的几乎要呕血。

  原来是这样……

  姜岁是被人骗着卖进了一度春风!

  一度春风此等调教人的淫窟,有的是折磨人的手段,即便性子再刚烈,进了一度春风也要服服帖帖,第一晚,姜岁就和其他几个刚被卖来的少年少女一起跪在房间里,被按着在肩头烙下了“春风印”,那东西是朵桃花的样式,一旦烙在皮肉上,就很难去掉,不管逃到哪里,只要看见这枚印记,别人就会知道他们是一度春风的奴隶。

  就像是将人的自尊彻底剥离下来,再扔在地上狠狠践踏,进了一度春风后,他们就不再是人,而是待价而沽的商品。

  十几个人挤在一间房里,其他人都抽抽噎噎,唯有姜岁坐在微弱的烛火边,一遍又一遍的用簪子将肩头的皮肉划烂,企图将那枚耻辱的印记撕离。

  可哪怕鲜血淋漓,哪怕将那块肉完整的挖下来,待伤口愈合,凹凸不平的皮肉上仍然烙着桃花印记。

  有人劝他:“你再这样流血会死的,放弃吧。我们来了这里,就再也逃不出去,只能认命。”

  但姜岁从不认命。

  若他认命,早就跟在他那娼妓母亲身边时,就被她母亲送到不知哪个富商巨贾的床上去了。

  他变得沉默寡言,温顺乖巧,一顿春风教的琴棋书画,他都学的很好,就连教习都对他青眼有加,他好像已经融入了这个地方,唯有每天夜里去挖肩头的春风印时,孟令秋才明白,他从未妥协。

  在一度春风一年后,有了最基本的仪态,就要学些伺候人的手段了,姜岁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面上很平静,没什么情绪起伏,私底下却更加急切的打探消息,他必须要离开这个鬼地方,一刻都不能再等。

  或许是老天爷也觉得他的前半生过于凄惨,机会很快就来了。

  姜岁从几个管事的口中得知,今夜会有位大人物来此,虽然不是为了猎艳,但他们还是准备好了调教好的美人,力求逃得这位大人物的欢心。

  姜岁明白,这是他离开一度春风唯一的机会,于是他多方筹备,在众人迎接那位客人时,混在了人群里。

  他隔着幢幢人影见一袭红衣步伐散漫,平日里拿鼻孔看人的几个管事极尽谄媚,点头哈腰的说:“陛下,您要的桃花陈酿已经备好了。”

  那人漫不经心的一笑,“既然备好,何不送来,还要我亲自去取不成?”

  几个管事对视一眼,恭恭敬敬道:“陛下,这桃花陈酿就着活色生香的美人才是上上品,得知您要来,我们已经备好最出挑的……”

  那俊美风流的公子抬起暗绿色的双眸,语调仍旧温缓:“我生平最厌恶自作主张之人。”

  管事们吓得大气都不敢出,连忙匍匐在地告罪,周遭立刻跪倒了一大片,飘着甜香的堂内一时间落针可闻。

  姜岁也跟着人群跪下,他借着人群的遮掩,第一次看清了应持月的脸。

  妖王应持月生了张极其美艳的皮囊,眉眼却天生带着几分阴冷,毒蛇一般,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咬人一口。

  这人一看就不好招惹,可姜岁没有时间了。

  他狠下心,在这鸦雀无声中砸碎了一只白玉酒壶,脆响震天,所有人都看了过来,包括应持月。

  姜岁面色惶然,连忙道:“求陛下饶命,我并非有意……”

  其中一个管事上前来怒骂道:“你这笨手笨脚的贱奴,陛下面前安敢放肆?来人,赶紧拖下去——”

  姜岁抬起晕红的眼睛,湿漉漉的眼睫微颤,下唇都被自己咬的微微凹陷下去,就那么又可怜又委屈的看着应持月,有人来拖姜岁,应持月忽然道:“慢着。”

  他慢慢走上前,弯腰抬起姜岁的下颌,看着他泪痕斑驳的脸,饶有兴味的勾起唇角: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

  “我……”其实一度春风给他取了新名字,但他从来不认,于是说:“我没有名字。”

  “嗯?”应持月抬起手指缓缓擦去姜岁脸上的眼泪,俊美又温柔的眉目能叫人轻易沦陷,“这么可怜呢。”

  姜岁垂下眼睫,怕让他看见自己眼睛里的野心和愤怒。

  “弄出这么大动静吸引我注意,你想要什么呢。”应持月凑近姜岁,几乎是呼吸可闻的距离,“说说看。”

  姜岁看出这人不简单,却没料到他如此敏锐,干脆孤注一掷,拽住了他绯红的衣袖,哽咽道:“你可不可以……带我走?”

  几个管事闻言都变颜变色,想要说什么又不敢,应持月却笑出声,抚过姜岁的眼尾,“你哭起来很漂亮,自己知道吗?”

  “……知道。”姜岁说。

  所以他才哭给应持月看的。

  “我答应你了。”应持月站直身体,往外走出几步,忽而回头:“不是要跟我走?”

  姜岁愣了愣,而后飞快的起身朝他跑去,又拘谨的忽然停下,小心的伸出手,拉住了应持月的衣袖,应持月轻轻挑眉,“倒是乖巧。”

  他就这么带着姜岁往外走去,带着姜岁走出了这吃人的魔窟。

  后来姜岁才知道,应持月为了买他,花了很珍贵的几颗丹药,价值上万灵石。

  想想多可笑,最初,他的价钱是两枚铜板,十两银子,二十碇金子,上万的灵石……

  价钱在一路疯涨,他的心却像是漏了个洞,就像是幼年时他听着母亲和她的恩客在房间颠鸾倒凤,自己趴在窗边看邻居家的孩子结伴去私塾那般,空洞,又麻木。

  姜岁不知道该不该怨他的生母,那个女人病的快要死了时,将他送回了姜家,遇到了他那同父异母的纨绔兄长,如果他没有回姜家呢?

  娼妓之子,又生了张勾人的脸,在市井之中,也不见得能活的多好。

  好像从出生开始,他这烂的一塌糊涂的命就注定了,可他偏不认命。

  到达妖界后,姜岁就像是被应持月遗忘了般,随意的丢在了宫殿之中,起初殿中侍奉的妖物还对他多有尊敬,等察觉到应持月只是心血来潮将他带回来后,就开始以折磨他取乐,脆弱如蝼蚁的人类在妖界格格不入……或许,他比蝼蚁还不如。

  姜岁再一次用匕首割下肩头的肉时,终于承受不住的蜷缩在床上哭出了声。

  不知道是哭这烂泥般的人生,还是哭肩头永远洗不掉的烙印。

  “怎么又哭的这么可怜。”忽然有人的声音在床边响起,姜岁慢慢抬起眼睫,看见应持月仍旧是那副漫不经心的样子,似乎刚从什么遥远的地方回来,有些风尘仆仆,那双暗绿色的眼睛里带着微微的笑意,他坐在床边,垂首在姜岁伤口上一舔,白皙面颊上沾染上鲜红的血,艳丽惊人。

  姜岁抖了一下。

  他听说妖是会吃人的,应持月是要吃了他吗?

  “怕什么。”

  应持月笑出声,他屈起指节擦去姜岁的眼泪,舌尖在自己唇边舔了舔,“嗯,你的血是甜的。”

  “……”姜岁慢慢拉开自己凌乱的衣襟,露出血肉模糊的肩膀,“你还要吗?”

  应持月微微眯起眼睛,伸手抱起他,让他面对面坐在了自己腿上,在他耳边道:“不怕我吃了你?”

  姜岁抓着他的衣服,不敢看他已经缓缓变成竖瞳的眼睛,侧过脸,没说话。

  这辈子活的很惨,十七年里一件好事没有遇到过,但他没有想过死。

  他要活下去,他还要活的比所有人都好。

  应持月湿热的舌尖落在了姜岁的伤口上,他将那些温热的鲜血舔舐干净,姜岁闷哼出声,不自觉的揪住了应持月的长发,扬起脆弱的脖颈,眼前模糊一片,急促的喘息。

  好痒,又好痛。

  但痛才好,痛着,他就知道自己还活着。

  “你看你,这么娇气,又哭。”应持月吻了吻他纤薄的眼皮,嗓音沙哑:“我说过了,你哭的时候很漂亮,这么漂亮,我真会忍不住把你吃进肚子里。”

  姜岁抿着唇角,似乎有些害怕,应持月又笑了一声,道:“你肩头这么多疤痕,一直想要剜掉春风印?”

  被应持月舔过的伤口开始飞快愈合、结痂、伤疤脱落,又变作白皙无暇的肌肤,桃花印记愈发清晰。

  “……我不喜欢。”姜岁哭着说:“我不喜欢这个东西。”

  应持月拍拍他的背脊,像是哄孩子那般:“不喜欢洗掉就是了,哭什么。”

  “它洗不掉。”姜岁哽咽,“我剜过它四百零一次,最深的一次都可以看见骨头,但最后它还是会长出来。”

  “我问过一度春风的人,这东西只有用极北之地的雪兽之血才能洗掉。”应持月手指划过姜岁清瘦的肩头,吻了吻他颤抖的肩胛,“恰巧,前几日路过,顺手宰了那畜生。”

  极北之地的雪兽哪怕是大乘境都不敢轻易招惹,姜岁知道这东西可以洗去春风印,但对他来说,知不知道没有任何区别,因为他就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凡人,连给雪兽塞牙缝都不够。

  “以后别在床下哭。”应持月把人抱起来往外走,步伐缓慢悠然,嗓音含着沉沉笑意,“眼泪留着在我床上慢慢流。”

  作者有话要说:

  小孟:天杀的应持月,那是我的老婆啊呜呜呜呜呜。

第98章 枯蝶(6)

  雪兽的血确实可以洗去春风印,却也在姜岁肩头留下了一块无法愈合的疤痕。

  但姜岁已经很高兴了。

  自欺欺人也好,只要没有那枚印记,他就可以当自己不曾为奴,一度春风跟他毫无关系。

  应持月却有些不悦,他常会摩挲那块狰狞疤痕,蹙眉不知道在想些什么。

  宫殿中的妖物又对他毕恭毕敬起来,因为在他们看来,姜岁得了妖王陛下的青眼,想要什么妖王陛下都纵容他,哪怕把妖界折腾个天翻地覆,也无人敢置喙什么。

  但姜岁觉得,应持月看他,就像是在看一个美丽的花瓶,只需要赏心悦目即可,花瓶有了磨损,他会生气,若这花瓶碎了……他大概也会难过,但谁又会永远的记住一个碎了的花瓶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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