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照组带崽上娃综后爆红了 第13章

作者:烟柳若云 标签: 情有独钟 甜文 爽文 穿越重生

  林墩墩活了一辈子,有三年半这么漫长,还从来没有骑乘过小黄鸭这样的体验。

  于是他兴奋地站在了前面。

  林宵宵一开始是拒绝的。

  但是看着坏后爸和林墩墩兴奋的样子,林宵宵觉得自己是不是小题大做。

  他是小男子汉,不应该害怕。

  于是林宵宵抿着唇,秉承着怀疑的态度上了车。

  陆沅星看着林宵宵别扭的样子,使了坏心眼,他故意往有坑的地方骑:“哈哈哈哈哈——”

  林子宵:“……”

  果然,他的坏后爸就是不怀好意!这颠簸的车技!

  这就是被坑了吗?

  上了后爸的大哔当!

  “宵宵,握住我啊。”陆沅星一边开一边说,风吹过他的头发。

  ……拳头硬了。

  但林宵宵只得揪住陆沅星的衣角。

  到了最后,他成了紧紧搂住陆沅星的腰。

  坏后爸!!

  林宵宵本来想发信息提醒大爸爸,爸爸在他的盒饭里放了魔鬼辣椒油的,可是被爸爸这么一闹,林宵宵全忘了。

  一大两小沉浸在开小黄鸭的快乐中。

  *

  总部大楼。

  陈秘书接过司机拿来的饭,匆匆往总裁办公室走去。

  呼……这可是陆先生送来的饭,看吧,他就说陆先生心里还是有总裁的!

  这样,总裁脸色能好看了点吧——

  陈秘书想起自家上司冷峻的表情,心里条件反射一个哆嗦,嘤,打工人伤不起啊!

  “总裁,这是陆先生送过来的饭!”陈秘书把盒饭往桌子上一墩,迫不及待,兴奋地说。

  看吧看吧,他没说错!

  张助理也好奇地瞅了瞅。

  与陈秘书不同,张助理是生活助理,还是知道些陆沅星和林景舟的关系的。

  陆先生竟然会给林先生送饭?

  在他的印象中,陆先生只会跟林先生哭哭啼啼的闹,或者用孩子来作为要挟。

  这可真真是惊喜啊!

  以前,林景舟偶尔会带着孩子来办公室,因此,张助理是帮忙照看过两个孩子的,要是孩子的爸爸和总裁关系能够不错,那当然是再好不过。

  于是,在众人的期待中,陈秘书帮林景舟打开了盒饭。

  老板下午从国外回来,一回来就开始忙碌,中间抽空让他们联系陆沅星过来,又开了个加急会议,一整天没吃饭了。

  “哇——”

  没想到里面的内容还不错,片得正好的香菇,鲜嫩的牛肉,绿油油涮得正好的青菜……

  林景舟拿起筷子,低头,修长的手指夹起一片香菇。

  “噗——咳咳。”林景舟咳了两下,但很克制地拿纸巾擦了,陈秘书和张助理看到蘑菇片上滴下的白色辣油。

  “……”

  林景舟拿筷子轻轻翻了翻,发现整个盒饭底下一层都是这个。

  陈秘书不由想起总裁刚刚对自己的吩咐,这两人,真是……你来我往……但是,怎么这么幼稚啊!

  好像两个互相斗气的小学鸡。

  一个豪门总裁,一个娱乐明星,真是年轻人不讲武德……你们吵架好歹换个成熟的方式啊!

  不过,这话陈秘书是万万不敢说的。

  陈秘书和张助理以为林景舟会生气,没想到林景舟只是哂笑了一声。

  这餐盒饭,倒像是小猫炸毛了。

  吃是不能吃了,他因为经常昼夜颠倒倒时差的缘故,胃不太能吃刺激的,况且他也不太喜欢。

  林景舟把筷子丢在餐盒内,起身,问道:“司机送他们回去了吗?”

  “没有,陆先生说,他自己带孩子走……”陈秘书犹疑道。

  自己走?

  林景舟抬步,在昏暗的光线下来到巨大的落地窗前。

  他隔着落地窗,向下看外面马路上的景色。

  只见昏暗的夜色中,一个身量高挑,腰细腿长的少年正骑着一个小黄鸭上往回走,小黄鸭偶尔还颠簸一下,属于小黄鸭的屁股一翘一翘地,身姿妖娆妩媚,速度不算慢地消失在他们的视野中,前往郊区的方向。

  林景舟:“………”

  陈秘书:“………”

  张助理:“………”

  林景舟看了一会儿,忽然开口道:“张新,你看那个和陆沅星像吗?”

  张助理:不能说毫不相干,只能说一模一样。

  心里这么想着,擦了擦不存在的冷汗,张助理硬着头皮:“有点像,但不多?”

  “那你觉得像什么。”

  这可触碰到了他的知识盲区。

  张助理感觉遇到了前所未有的职业生涯挑战。

  “压抑不住蛮荒之力,白天送外卖,晚上偷偷助农下乡的新时代SuperIdol?”

  ……

  林景舟默了默。

  那确实是有点新东西在上面的。

  他掏出手机,给管家打了个电话。

  *

  风有点大,林宵宵只能握紧陆沅星的衣角靠在他后背上。

  偏偏陆沅星走的路还不平。

  林宵宵:……屁股疼。

  其实陆沅星也不是故意走坑的,实在是有一段路比较崎岖。

  就在林宵宵拳头又硬了时,陆沅星忽然道:“宵宵。”

  “嗯?”

  “看天空啊。”

  林宵宵抬头,忽然看见了田间的满天星辰。

  一闪一闪地,随着风吹在旷野中,变成了身旁摇晃的翠绿麦田。

  林宵宵愣了。

  他从来没有……在晚上近距离接触过这样自然的景象。

  辽阔的同时,又有一种生活的气息,顺着小麦秸秆带着泥土的芬芳,透入自己的鼻腔。

  “斜光照墟落,穷巷归牛羊——”陆沅星忽然兴致起来了,他开始唱山歌。

  然而,陆沅星忽略了一件事,那就是,他吃辣吃多了,嗓子有点哑:“牛羊——嘎?”

  坐在后面戴着兜帽,靠在陆沅星背上低头玩手机数独的林子宵:“……”

  听见身后的动静,陆沅星有点不好意思:“宵宵,爸爸打扰你了吗?”

  呃,吵到小幼崽的耳朵,就是他的不对了。

  林子宵伸出手,在自己的运动背包旁边摸了摸。

  一只纤细的,带着护腕的小胳膊从陆沅星脖子右侧伸过来,这双人类幼崽的手有些细长,小小年纪就因为锻炼显露出了分明的筋骨,护腕是黑色的,与幼崽白皙的肌肤显得很分明。

  手中拿着一个蓝色运动小水壶,一言不发。

  陆沅星愣了。

  他闭了嘴,只听见小黄鸭吨吨吨地声音。

  小手把小水壶晃了晃。

  陆沅星停了下车,微微勾起唇角:“谢谢宵宵啊,那爸爸不客气了。”

  就着小幼崽的手吨吨喝了几口热水。

  山歌的声音好听了许多。

  陆沅星的嗓子音色很特别,并且能唱高音,唱到兴起,还拽了几句戏腔。

  继续向豪宅进发,原本还不屑一顾,专注玩数独的林宵宵,听着陆沅星的歌声,看着天空中的星星,与旁边的麦田,忽然被这样的美景吸引住了。

  这么近距离地贴近大自然。

  他是个乖孩子,从来没有在夜晚出来过,更没有这样看过天空中的景色。

  林墩墩更是兴奋,站在车头处,仰着头,目光炯炯地看着陆沅星,捧场:“星星宝贝,好听喔!”

  他的星星宝贝yyds!